• 关于2019年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根据《预算法》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财政预算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初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30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亿元。年度执行中,因积极协调税源,依法强化征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40亿元,较年初预算超收0.10亿元。按规定将超收收入全部用于政府性债务的化解。支出方面,因增加上级转移支付0.4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5亿元及使用超收收入0.1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33亿元。建议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0.4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33亿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建议调整方案

    (一)调整园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方案

    1.收入方面。根据当前完成情况,预计全年各项收入完成4.47亿元,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40亿元市级转移支付收入3.1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86亿元。

    2.支出方面。因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超收收入,根据当前完成情况,预计全年完成4.47亿元。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结转0.14亿元

    (二)调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

    2019年高新开发区共争取到位地方政府一般置换债券资金0.16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历年到期的债券本金0.1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置换债券转贷收入及还本支出各增加0.16亿元。

    (三)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照自治区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和加快违规举债融资担保整改的要求,为确保完成园区2019年债务化解目标,拟将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0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政府性债务化解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建议调整方案

    高新区年初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20亿元实际完成收入0.21亿元,超收0.01亿元。建议将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为0.21亿元,支出全部用于高新区政府性债务化解。


    高新区财政局

    2020年1月20日

    •         附件:2019年高新区预算调整表.xls